为了加强对学生干部的教育、培养与管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学生干部队伍,促进我院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干部应当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条 学生干部应当模范遵纪守法,努力培养高尚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自觉抵制敌对势力的思想、政治渗透和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侵袭。
第三条 学生干部应当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
第四条 学生干部应当以身作则,客观公正,密切联系学生,尊敬师长,热心为学生服务,有奉献精神。
第二章 职务设置
第五条 共青团资源与环境委员会设书记一人,副书记若干人;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各部(室)部长(主任)一名,副部长(主任)若干名;各部(室)可根据需要聘用干事若干名。
第六条 学生会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下设学生会办公室、文体部、生活部、女生部、学习部,各部(室)部长(主任)一名,副部长(主任)若干名;各部(室)可根据需要聘用干事若干名。
第七条 团支部委员会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第八条 班级委员会设班长、学习委员、文体委员、生活委员。
第九条 各班团学干部定编2人。支书和班长二者彼此互不兼职。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条 学生干部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各级组织和个人都要自觉服从和维护党的领导,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原则;
(三)团结一致、互相配合、互相监督原则;
(四)有限职权原则;
(五)对口负责原则。
1、 院团委、学生会向院党总支及上级团组织负责;
2、 团支部委员会向团委负责;
3、 班级委员会向学生会委员会负责;
4、 团支书、团委各部部长(主任)向团委书记负责;
5、 班长、学生会各部部长(主任)、年级长向学生会主席负责;
6、 团支部委员向团委对应部长及团支书负责;
7、 班委委员向学生会对应部长及班长负责;
8、 副职向正职负责,干事向部长(主任)负责。
第十一条 部(室)职责
(一)团委办公室
1、在团委书记的具体指导下负责处理团委的日常性工作;
2、召集团内有关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保存、整理、发放团内有关材料和文件;
3、管理团委的工作档案、公用书籍及团委固定资产;
4、负责团委办公用品、报刊资料的购置订阅及领取分发;
5、监督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干部的不良作风和违纪行为。
(二)团委组织部
1、负责团、学干部的教育培养及考核工作;
2、负责团员年度考评及团内评先工作;
3、负责团组织关系的转接和团员的组织发展工作;
4、负责收缴团费,加强团员证的管理;
5、负责向党组织“推优”。
(三)团委宣传部
1、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2、坚持对团员青年进行理想信念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加强对团员青年的培养与管理;
3、按学院要求组织开展好每年度的精神文明创建系列活动;
4、坚持深入开展“学马列、学雷锋、学党章”活动;
5、负责各团支部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管理与检查评比工作;
6、加强通讯员的组织管理,认真做好宣传报导工作。
(四)团委文体部
1、组织开展内容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以营造良好生活氛围;
2、负责团委、学生会各项文娱活动的组织工作;
3、加强对学生文艺活动小分队的训练管理与教育培养;
4、按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参加经常性的体育锻炼活动;
5、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学院的各类大型体育竞赛活动;
6、做好新生入学军训和大型集会的组织管理工作。
7、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其它工作。
(五)学生会办公室
1、在学生会主席的具体指导下负责处理学生会的日常性工作;
2、召集学生会有关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保存、整理、发放有关材料和文件;
3、负责网络学生积分的审核工作;
4、管理学生会的工作档案、公用书籍及学生会固定资产;
5、负责学生会办公用品、报刊资料的购置订阅及领取分发。
(六)学生会学习部
1、教育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并向院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及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2、组织开展学习经验交流会、学术报告会、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等活动;
3、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成立科研兴趣小组,鼓励学生参加教师的科研活动;
4、加强学风建设,负责学习纪律检查及优良学风班、优良考风班的评选工作;
5、负责英语、计算机过级、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组织、管理等一系列考务工作。
(七)学生会生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