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国家奖助学金和河南省政府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我院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特成立以院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评选工作小组,并下发了第07、11、13期《团学简报》,对评选条件、评选程序等内容作了全面安排。并对拟定名单下发了第15期《团学简报》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共收到手机短信12条,去办公室反馈信息3人,打电话者3人,院针对反馈信息均做出了解释和落实工作。现将“国家奖助学金和河南省政府奖助学金”确定名单公布如下:
确定名单:
1、国家奖学金1人:资环041班刘艳萍
2、国家助学金25人:
3、河南省政府奖学金8人:
4、河南省政府助学金16人:
共青团资源与环境学院委员会
200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