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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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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学院学风督查实施办法
2018-05-28 10:30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院学风建设,给同学们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促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将对我院学生的早操、早读、上课等情况进行督查,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早操

(一)督查对象

资源与环境学院大一全体新生

(二)实施与奖惩办法

1.早操集合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早上6:05,未在该时间点集合者记为迟到,迟到一次扣除相应同学0.1积分;在早操开跑之前未到者记为旷操,旷操一次扣除相应同学0.2积分,迟到、旷操者通过团学工作简报通报批评。

2.有特殊情况请假未上操的同学必须在当天上交请假条给体育部干事否则记为旷操,因身体原因不能上操的同学将带有辅导员签字的校医院证明交给体育部干事。

3.整个跑操期间纪律严明,队形整齐,各班体委负责维持纪律。跑操路线要完整,非特殊情况不得提前停止,跑操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需要提前下操的同学需和体委或相应干事说明情况。

4.各训练队平时由队长考勤,学生会负责抽查,每周提供该周考勤表一份。若队长没有认真履职尽责,隐瞒不报或被举报,一经核实,扣除相应队长工作积分,简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撤销队长职位。各训练队队长、队员,无故不参加训练者,一次扣除0.2积分,并下简报通报批评。累计三次者,取消该队员资格,。

5.任何学生无故未按时参加早操或训练,累计达五次者本学期“德育评定”直接为差,取消个人下学期一切“评优评先”、“组织发展”资格。

6.各班四个班委均有责任和义务动员、督促本班同学积极参加早操,实行班委分管责任制(如:班内32名学生,每位班委分管8人)。每学期期末,对该学期早操情况进行总结,按照各班级跑操情况(迟到、旷操人数,精神风貌,纪律)对每个年级表现优秀的3个班级给予表彰,该班级跑操人员每人0.2积分奖励;每个年级再评定出一个最差的班级,该班级相对应分管班委扣除积分0.3分/人。

二、早读

(一)督查对象

资源与环境学院大一、大二全体学生

(二)实施与奖惩办法

1.每位同学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签到和签退,否则视为迟到或者早退。签到时间为6:20,签退时间7:00。

2.找人代替上早读者扣除个人积分0.5分,缺勤一次者扣除个人积分0.2分,迟到或者早退扣除积分0.1分,以此类推,简报通报批评。

3.任何学生无故未按时出席早读,累计达五次者本学期“德育评定”直接为差,取消个人下学期一切“评优评先”、“组织发展”资格。

4.各班四个班委均有责任和义务动员、督促本班同学积极参加早读,实行班委分管责任制(如:班内32名学生,每位班委分管8人)。每学期期末,对该学期早读情况进行总结,按照各班级早读情况(出勤率,读书情况)对每个年级表现优秀的3个班级给予表彰,该班级早读人员每人0.2积分奖励;每个年级再评定出一个最差的班级,该班级相对应分管班委扣除积分0.3分/人。

三、上课

(一)督查对象

资源与环境学院全体在校生

(二)实施与奖惩办法

1.每位同学必须在上课前10分钟到教室,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者,必须出示由团委老师批准的请假条。学风督察小组将对我院全体上课班级开展定期检查或抽查上课情况。

2.请假未批准或未请假,上课迟到十分钟内,扣除0.2分/次,旷课扣除0.5分/次。并会将旷课学生名单交给任课老师,按照上课的相关要求,由任课教师给予相应的平时成绩,团学工作简报通报批评。

3.旷课累计两次及其以上者,将旷课情况上报团委老师,扣除0.5分/次。写出书面检查,并务必找团委老师谈话。

4.旷课三次及其以上者,联系家长,本学期“德育评定”直接为差,取消个人下学期一切“评优评先”、“组织发展”资格。

5.查课过程中,若相应班级班委不配合其开展工作,或者不愿提供旷课名单,扣除其工作积分0.2。

6.督查过程中,如果有发现玩手机的同学,拍照进行公示,班委提供其相应名单,累计三次扣除其个人积分0.2。

7.在一学期中请假未批准或未请假无故旷课累计12学时(含12学时)以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存入个人档案;因旷课已受到处分的学生,经批评教育不知悔改,仍无故旷课,再次累计缺席12学时(含12学时)以上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存入个人档案。

8.各班四个班委均有责任和义务动员、督促本班同学积极上课,实行班委分管责任制(如:班内32名学生,每位班委分管8人)。每学期期末,对该学期早读情况进行总结,根据日常查课的出勤率、上课状态,对每个年级表现优秀的3个班级给予表彰,该班级每人0.3积分奖励;每个年级再评定出一个最差的班级,该班级相对应分管班委扣除积分0.5分/人。

四、工作制度

1.各督查人员务必严格按照督查组要求开展督查工作,每周按时上交督查表,由组长汇总上报团委老师,每周末在资源与环境学院QQ工作群中通报督查情况,办公室负责汇总,在团学工作简报中通报督查结果。

2.各班班委务必端正态度、积极配合工作,认真书写并按时上交课堂记录薄、动态本,积极动员、督促本班学生参加早操、早读、按时上课,遵守课堂纪律。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无工作失误的班委,在学期末给予追加奖励积分0.5分。

3.各督查人员务必尽职尽责,严禁徇私舞弊、隐瞒不报,若出现此类现象,或被人举报,一经核实,每次扣除相关人员工作积分0.5分,简报通报批评。对在工作中表现积极、认真负责,无工作失误的个人给予表彰,追加奖励积分0.3分。

五、本办法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其他相关规定均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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