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规范校园内机动摩托车停放与通行的通知》(校办字[2018]7号)精神,确保校园安全、文明、有序,现对校内机动摩托车采取如下措施:
1.从6月25日(下周一)开始,凡不符合规定的机动摩托车禁止进入校内。
2.所有教学楼周围禁止停放机动摩托车。凡停放者一律收缴。
3.师生员工要利用暑假自行处理不符合规定的机动摩托车。
4.从下学期开学第一天(9月3日)开始,所有不符合规定的机动摩托车禁止在校园内停放,否则一律收缴。
保卫处
2018年6月22日